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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无钱医治?可申请这笔救助金→


不幸遭遇交通事故,肇事机动车逃逸,未缴交强险且无赔偿能力,受害者家庭困难……遇到这些情况该怎么办呢?别担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帮到您。

8月30日,内蒙古道路交通救助服务管理中心鄂尔多斯管理办公室收到伊金霍洛旗交管大队签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垫付通知书》后,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的陶占富垫付了抢救费用和手术费。“治疗费很高,家里没有多少积蓄,全靠道路救助金帮我们解了燃眉之急。”陶占富的爱人高小玲说。

据了解,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种新型社会保障制度。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会同银保监局、公安厅、卫健委、高院等七部门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为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提供立法保障。伊旗交通管理大队执法办案中队副中队长张磊介绍说,申请道路救助金的情况有两种,第一种是车辆有交强险的情况下,先行申请交强险垫付,交强险垫付的限额为18000元,超出部分可以申请道路救助金;第二种情况是在车辆没有交强险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直接申请救助金,垫付抢救费用。内蒙古道路救助基金通过建立自治区为中心、各盟市路救办和旗县路救站的三级网络管理方式,实现全区便捷申请和垫付全覆盖,各网点365天全年无休


内蒙古道路交通救助服务管理中心鄂尔多斯管理办公室业务负责人关玲介绍说,道路救助基金可以帮助受害人垫付入院后七日内的抢救费用以及七日外手术期三天的费用,无论在事故中是否承担事故责任,不管车辆有没有保险,都可以申请这笔钱用于抢救费的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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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尔多斯日报都市版(通讯员:张俊英)

编辑:白倩、吴君琰

校对:郭娜

校审:王曾

终审:郭紫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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